第2章
他叫她名字的方式,跟叫一條聽話的狗沒什么區別。
"沒考上就沒考上,別垂頭喪氣的。"
他把玉米換了只手,騰出來拍了拍膝蓋上的錄取通知書,確保那抹紅色在她眼前晃了一下。
"等我畢業了,就把你接到城里去。"
前世的姜穗寧聽到這句話,鼻子酸了,眼圈紅了,走過去蹲在他旁邊,聲音發抖地問:"遠志哥,你是認真的嗎?你真的不嫌棄我?"
他摸了摸她的頭。
"傻丫頭。"
然后他又吃了三根玉米。
**高興壞了,進屋把年底才舍得殺的**雞抓出來,燒了一大鍋。方遠志吃得滿嘴油光,臨走還帶了十個雞蛋。
后來姜穗寧才知道——方遠志在來她家之前,先去了隔壁村趙秋月家。
趙秋月家條件好,她爹是跑運輸的。方遠志去探過口風,趙家沒看上他——一個窮小子,讀師范,沒前途。
被趙家攆走的第二天,他來了姜穗寧家。
蹲在灶臺邊,啃著人家的玉米,大度地宣布:"我娶你。"
他不是在施恩。
他是在投資。
投資一個考不上大學、沒見過世面、老實巴交的鄉下丫頭,投資一個會乖乖給他打工供他讀書、伺候**媽、給他生兒子的免費保姆。
姜穗寧什么都不知道。
她真心以為,一個大學生肯娶她這種姑娘,是祖墳冒了青煙。
所以她拼了命地對他好。
他在省城讀書,她在縣城紡織廠做工,工資一分不留全寄給他。他嫌她省城租的房子小,她就在出租屋里打三份工。**身體不好,她辭了活回村伺候。他在外頭跟女同事喝咖啡,她在灶臺邊洗一家人的碗。
二十年。
她把自己活成了一頭不知道叫喚的驢。
最后方遠志當上了小學副校長,娶了教導主任的閨女,給她一張離婚協議書和一句"你又不會教孩子"。
凈身出戶。
孩子歸他——因為她沒有經濟能力。
她回了村,身體已經垮了。廠里落下的職業病,長年營養不良,外加心臟出了毛病。村里人看她的眼神,比看條流浪狗好不了多少。
四十一歲,一個冬天的夜里,她死在縣醫院走廊盡頭的加床上。
此刻——
她十九歲。
方遠志還蹲在她家灶臺邊,嘴里嚼著玉米粒,施施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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