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我女朋友每天早上都會重新愛上我一次。
聽起來挺爽的。
像開了什么戀愛**。
但事實上,每天早上六點半,我都要坐在床邊,等她醒來,然后看著她用一種看陌生人的眼神看我。
驚恐,防備,茫然。
偶爾還會順手抄起床頭柜上的臺燈砸我。
第一次被砸的時候,我差點當場去世。
不是物理意義上的。
是心理意義上的。
太丟人了。
一個一米八二的大男人,被自己女朋友拿小兔子臺燈砸得抱頭鼠竄。
傳出去,我這輩子都不用做人了。
好在她很快就會看到床頭那本日記。
黑色封皮,A5大小,第一頁貼著她的照片。
照片下面,是我每天都會重新寫一遍的幾句話。
你叫姜愿,今年二十四歲。
你出了車禍,患有短期記憶障礙。
你每天睡醒后,都會忘記前一天發生的事。
不要害怕,坐在床邊的人叫陳序,是你的男朋友。
他很愛你。
她每次看到最后一句,眼眶都會紅。
然后抬頭看我。
那眼神怎么說呢。
像一只被雨淋濕的小狗,終于確認面前的人不是壞人。
我一般會在這個時候笑一下。
要溫柔。
不能太急。
醫生說過,她現在像一張每天都會被清空的白紙,任何情緒刺激都可能讓她崩潰。
所以我不能激動,不能委屈,不能表現出“你怎么又忘了我”的痛苦。
雖然我確實挺痛苦的。
當然,也不全是痛苦。
人嘛,總有點不能往外說的陰暗心思。
比如,我其實很喜歡她看完日記后,小聲跟我說:
“對不起,我又忘記你了。”
每次聽到這句話,我心里都會有一種很**的滿足感。
像什么呢?
像她虧欠了我。
像她每忘記我一次,就要重新向我靠近一次。
我知道這樣想很不是東西。
但我又不是什么圣人。
我只是一個每天給失憶女友寫日記的普通男人。
普通男人會嫉妒,會占有,會在喜歡的人全心全意依賴自己的時候,暗爽。
這很正常吧?
應該……正常吧。
姜愿車禍是在半年前。
那天下了很大的雨。
她被送進醫院的時候,渾身都是血,手里還死死攥著一枚戒指。
護士想拿下來,她不肯。
昏迷中都不肯。
我坐在急診室外面,衣服濕透了,手上全是她的血。
那時候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一個人害怕到極點的時候,是真的會吐。
我蹲在垃圾桶旁邊,吐得胃里什么都沒有了,還在干嘔。
醫生出來問:“誰是姜愿家屬?”
我抬頭。
我說:“我是。”
醫生問:“你是她什么人?”
我說:“男朋友。”
這句話說出口的時候,我腦袋嗡了一聲。
我知道我在撒謊。
可那一秒,我真的沒辦法。
她爸媽電話打不通。
朋友聯系不上。
那個叫沈嘉樹的男人,也沒有來。
只有我在。
只有我。
所以我說我是她男朋友,有什么問題?
總不能讓她孤零零一個人躺在手術室里吧。
我后來經常這樣安慰自己。
當然,安慰多了,自己也就信了。
挺好笑的。
人騙別人騙久了,真的會把自己也騙進去。
姜愿醒來后的第一句話是:
“沈嘉樹呢?”
我當時正在給她削蘋果。
蘋果皮斷了。
薄薄一截,掉在垃圾桶邊上。
我盯著那截蘋果皮看了兩秒,才抬頭問她:
“你說誰?”
她眼睛里全是茫然:“沈嘉樹,我……我未婚夫。”
未婚夫。
這三個字可真難聽。
比“前男友”難聽多了。
前男友好歹是過去式。
未婚夫就很煩。
好比一個已經把手伸進你家門縫里的人,只差一步就能登堂入室。
我把蘋果放進盤子里,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正常。
“你們已經分手了。”
她愣住。
“分手?”
“嗯。”我說,“你出車禍前就分了。”
“為什么?”
我看著她。
她的臉色很白,額頭上還纏著紗布,眼神干凈得要命。
干凈到我幾乎不忍心騙她。
幾乎。
我說:“因為他對你不好。”
這句話不算全假。
沈嘉樹確實對她不好。
至少我親眼見過一次。
在醫院住院部樓下,他拽著姜愿的手腕,語氣很冷:“別鬧了,跟我回去。
聽起來挺爽的。
像開了什么戀愛**。
但事實上,每天早上六點半,我都要坐在床邊,等她醒來,然后看著她用一種看陌生人的眼神看我。
驚恐,防備,茫然。
偶爾還會順手抄起床頭柜上的臺燈砸我。
第一次被砸的時候,我差點當場去世。
不是物理意義上的。
是心理意義上的。
太丟人了。
一個一米八二的大男人,被自己女朋友拿小兔子臺燈砸得抱頭鼠竄。
傳出去,我這輩子都不用做人了。
好在她很快就會看到床頭那本日記。
黑色封皮,A5大小,第一頁貼著她的照片。
照片下面,是我每天都會重新寫一遍的幾句話。
你叫姜愿,今年二十四歲。
你出了車禍,患有短期記憶障礙。
你每天睡醒后,都會忘記前一天發生的事。
不要害怕,坐在床邊的人叫陳序,是你的男朋友。
他很愛你。
她每次看到最后一句,眼眶都會紅。
然后抬頭看我。
那眼神怎么說呢。
像一只被雨淋濕的小狗,終于確認面前的人不是壞人。
我一般會在這個時候笑一下。
要溫柔。
不能太急。
醫生說過,她現在像一張每天都會被清空的白紙,任何情緒刺激都可能讓她崩潰。
所以我不能激動,不能委屈,不能表現出“你怎么又忘了我”的痛苦。
雖然我確實挺痛苦的。
當然,也不全是痛苦。
人嘛,總有點不能往外說的陰暗心思。
比如,我其實很喜歡她看完日記后,小聲跟我說:
“對不起,我又忘記你了。”
每次聽到這句話,我心里都會有一種很**的滿足感。
像什么呢?
像她虧欠了我。
像她每忘記我一次,就要重新向我靠近一次。
我知道這樣想很不是東西。
但我又不是什么圣人。
我只是一個每天給失憶女友寫日記的普通男人。
普通男人會嫉妒,會占有,會在喜歡的人全心全意依賴自己的時候,暗爽。
這很正常吧?
應該……正常吧。
姜愿車禍是在半年前。
那天下了很大的雨。
她被送進醫院的時候,渾身都是血,手里還死死攥著一枚戒指。
護士想拿下來,她不肯。
昏迷中都不肯。
我坐在急診室外面,衣服濕透了,手上全是她的血。
那時候我第一次知道,原來一個人害怕到極點的時候,是真的會吐。
我蹲在垃圾桶旁邊,吐得胃里什么都沒有了,還在干嘔。
醫生出來問:“誰是姜愿家屬?”
我抬頭。
我說:“我是。”
醫生問:“你是她什么人?”
我說:“男朋友。”
這句話說出口的時候,我腦袋嗡了一聲。
我知道我在撒謊。
可那一秒,我真的沒辦法。
她爸媽電話打不通。
朋友聯系不上。
那個叫沈嘉樹的男人,也沒有來。
只有我在。
只有我。
所以我說我是她男朋友,有什么問題?
總不能讓她孤零零一個人躺在手術室里吧。
我后來經常這樣安慰自己。
當然,安慰多了,自己也就信了。
挺好笑的。
人騙別人騙久了,真的會把自己也騙進去。
姜愿醒來后的第一句話是:
“沈嘉樹呢?”
我當時正在給她削蘋果。
蘋果皮斷了。
薄薄一截,掉在垃圾桶邊上。
我盯著那截蘋果皮看了兩秒,才抬頭問她:
“你說誰?”
她眼睛里全是茫然:“沈嘉樹,我……我未婚夫。”
未婚夫。
這三個字可真難聽。
比“前男友”難聽多了。
前男友好歹是過去式。
未婚夫就很煩。
好比一個已經把手伸進你家門縫里的人,只差一步就能登堂入室。
我把蘋果放進盤子里,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正常。
“你們已經分手了。”
她愣住。
“分手?”
“嗯。”我說,“你出車禍前就分了。”
“為什么?”
我看著她。
她的臉色很白,額頭上還纏著紗布,眼神干凈得要命。
干凈到我幾乎不忍心騙她。
幾乎。
我說:“因為他對你不好。”
這句話不算全假。
沈嘉樹確實對她不好。
至少我親眼見過一次。
在醫院住院部樓下,他拽著姜愿的手腕,語氣很冷:“別鬧了,跟我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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